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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采儿吸毒,医生证明应并非吸毒者!

应采儿吸毒,医生证明应并非吸毒者!

时间:2015-06-05 08:46:06 栏目:八卦爆料 来源:未知 作者:2782477602
导读:2月14日不仅是西洋情人节,更是应采儿与陈小春的结婚纪念日,今年是两人五周年纪念,应采儿昨在微博曝光两人在水底热吻的恩爱照,闪瞎网友!而结婚五周年更是俗称的「木婚」,
 应采儿吸毒
  2004年11月6日凌晨5点30分左右,应采儿与朋友驾车驶经九龙塘金巴伦道49号时,遇到警方设障检查,及后以涉嫌藏毒罪名将应采儿拘捕,经回警署调查后,其被获准以1000港元保释离开。2005年3月14日,此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7号庭开庭聆讯,应采儿否认控罪,因辩方律师提出证物并没有提取指纹验证,要求押后再审。法官判令此案于6月22日再次开庭审判。应采儿获准以五千元保释。2005年6月22日,案件编号KCCC 14445/2004的藏毒案再次开审,经过审讯后,2005年6月28日,法院裁定应采儿罪名不成立,获当庭释放。
 
  千元保释外出
 
  警方在车上发现一包相信属她所有、重 0.8克及市值 100元的毒品“ K仔”(氯胺酮),以藏毒罪将她拘捕。经带署调查后,应采儿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,下月16日返警署报到。应采儿被捕后据称已返回跑马地家中,一直未见露面。根据《危险药物条例》,任何人管有、吸食、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,即属违法,最高可处罚款100万元及入狱7年。
 
 被怀疑“做贼心虚”
 
  做贼心虚图将粉末抛车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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