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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饭店9斤螃蟹收900元,一斤螃蟹加工费100元

    栏目:社会百态 ┊ 发布时间:2018-08-10 08:32 ┊ 来源:www.youqu8.net

    近日,青岛市民赵女士自带9斤螃蟹在饭店加工,被收900元加工费一事引发关注。当地物价局表示,涉事海鲜馆未对加工费明码标价,勒令退还。昨日,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宣传部通报称,已对渉事饭店加工费不明码标价行为立案处理,并责令停业整顿。
     
      青岛人赵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,7月30日,她花500元从市场购买14只螃蟹,约在绿岛湾海鲜馆宴请外地友人。“蒸8只炒6只,饭店就是用葱姜炒一下。”她说,想的是在本地加工,不会贵得离谱,当时就没有问价钱。但结账时,朋友说价格不对,螃蟹加工费很贵。其提供的消费单据显示,螃蟹(自带)一栏为9(斤),单价100元,共900元。后经双方沟通协商,顾客实际支付500元加工费。
     
      赵女士的同伴孙女士称,到青岛市面上吃饭,自带海鲜一般收几十元加工费,“如果提前告知要收900元加工费,那些螃蟹我们就带回来了。” 她认为,这些螃蟹都是顾客自带,饭店仅仅是加工,收取“天价”加工费是欺诈和宰客行为,扰乱市场秩序,对此,绿岛湾海鲜馆老板赵先生回应,当时再三跟对方确认,自带螃蟹每斤按店里价格的50%收取加工费,顾客带的共9斤。但其也承认事发时并未明码标价,也未明确告知顾客加工费用。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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