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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十大奇冤,权力场下的浩劫!(4)

    栏目:八卦爆料 ┊ 发布时间:2016-10-19 06:45 ┊ 来源:www.youqu8.net

    十大奇冤之阉竖宵小手下的血腥——东林党案 
       东林党人,如果放到现代社会,那就是愤青、精英的混合体。总而言之,骂起政府来,那是独一门的。而且,骂起来有理有据,说起来头头是道。而且因为政府的言论相对比较开放,所以他们自然更是表现的肆无忌惮。 
    但是,让他们真正去工作时,马上就会露出他们的原形来。
      
      如果东林党从来没有获得过权力,我还真不敢说,东林党就是一些只会扯淡的愤青与精英。因为我这样一说,肯定会惹得卫道之士大呼小叫。
      
      问题是,东林党曾经也占据了帝国政府的主要职务,并且拥有翻云覆雨的权力。所以,如果有人说,东林党不是一些只会扯淡的愤青与精英。那我想知道,这些
    东林党人获得权力后,到底干了点什么正事?可能毫不夸张的说,那真是什么正事也没有干,就知道天天借着鸡毛蒜皮的事兴风作浪!
     
      其实呢?皇帝想让谁继承皇位,关老百姓什么事来着?至于皇帝家庭内部的是是非非,更关老百姓什么事来着?
     
     
      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,皇宫大内庭院深深,普通老百姓知道个什么?
     
      在东林党的编导下,太子的身世就是一个充满悲情色彩的故事,换而言之,皇帝搞了一个地位卑微的宫女,并生下了儿子,却是始乱终弃,不愿意对此事负责。于是,这对可怜的母子,就一直生活在不幸之中。
      甚至而言,不要说别人了,就是郑贵妃母子,当发现无法动摇太子的地位时。也会及时向太子示好,因为,这种怨一直结下去,后果有多可怕,根本用不着细分析。
    功到雄奇即罪名——袁崇焕案 
     
    十大奇冤之小人物酿就的血光之灾——庄廷鑨明史案 
     
        康熙二年五月廿六日,公元1663年6月31日,庄廷鑨《明史》案于是日正式结案。所有被羁押的犯人在杭州被集中宣判执行。这日,在清兵虎林军营内,上千名囚犯集合在弼教坊广场上等候发落。司法官摄人心魄的声音划破长空:“朱佑明,凌迟处死;庄廷钺,凌迟处死;李令皙,凌迟处死;……”“凌迟”“绞”“斩”等词不绝于耳。被捆缚的犯人脸色苍白,浑身哆嗦,涕泗横流;围观者人人自危,两股战战,不敢正视;刽子手听到名字,随即将人押至刑场行刑。霎那间,一颗颗人头随地乱滚,一片片肌肤被剐下,血流成河,惨叫声响彻寰宇。随之,罪犯家属被绳子拴着,赶上停在江边的官船,被发配流放到遥远的盛京(今沈阳),永世不得赎回。白发苍苍的老妪、怀抱婴儿的少妇、尚未成人的儿童呼天抢地,泪水横飞,闻之心酸。
     
        《明史》一案留给世人的并非全是黑暗污浊的东西。平心而论,被处死者中,不乏有才有识之士,道德文章可谓上乘,不少人是社盟中坚,有强烈的民族意识。《明史》中那些被视为悖逆的文字,可以说是他们潜在思想的反映。其中以吴炎、潘柽章最为著称。因清廷当时的高压政策,时人不敢笔录实情,记载只言片语,难以计算出《明史》案到底有多少人罹难。全祖望《江浙两大狱记》认为处死者有70多人,翁广平《书湖州庄氏史狱》也认为是70多人,而纽琇《觚賸》则认为死者达200多人,邓之诚《清诗纪事本末》则记载有700多人,而陆莘行《老父云游始末》则称所诛不少于1000人。陆莘行即是列名参与《明史》修订的陆圻的女儿。她字缵任,七岁就可作诗,颇有才气,被视为“奇女”。海宁县名士吴骞在其《拜经堂诗话》中记述说:“缵任七岁即能诗文,惜已散佚不传。”并录有陆莘行仅存的一首。陆莘行经历了《明史》一案,身心受到极大伤害,长大后写了《老父云游始末》一书,记载父亲陆圻在《明史》案发前后的行迹。以上诸多史料记载出入甚大,确切受难数字已无可考证。
    还有归安县学训导王兆祯,他刚上任半月,《明史》案发,庄允城被押解京师,其家人也交由地方看管,王兆祯作为县学训导,负责看管。庄允城儿子庄廷钺担心父亲安危,要去北京活动以营救父亲。王兆祯见其可怜,就与庄家族人和其邻居戈明甫等五人写一保状,愿作保人,放庄廷钺赴京。庄廷钺,字左黄,七岁便会作诗,颇有天赋,但几次科考失利后,无意仕进,在家结社吟诗。是年23岁,父亲被逮走,自己带足银两赴京活动,但却毫无效果,目睹父亲庾死磔尸的下场,悲痛欲绝,收取父亲尸骨返回湖州。庄廷钺本可以自己逃走,想到尚有王兆祯、戈明甫等六人担保自己,径去湖州投案。后被凌迟处死。而王兆祯等人依然以释放重囚罪被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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